12項安全及健康基本要點
- 1. 酒精及藥物
嚴禁攜帶酒精及藥物,或在其影響下工作。工人或被邀請進行隨機測試。
- 2. 個人防護裝備
在工地時均須時刻配戴或攜帶以下6項個人防護裝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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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配戴: - 安全帽
- 反光衣或制服
- 安全鞋
當進行相關工作時配戴: - 手套
- 護目器具
- 聽覺保護器
- 3. 交通安排
以堅固的護欄設施、清晰的告示及充足的照明,實施人車分隔。
- 4. 施工前會議
工人每天在開工前做熱身操,以及在施工前會議中,正式匯報前一天的工作情況和派發當天的工作(包括確認潛在風險)。
- 5. 風險評估
必須獲取經批核的施工計劃或風險評估,並進行簡單的施工前會議。否則,不得展開相關工程。
- 6. 人體工學
在設計工序中,(以人體工學的方法)免除人手操作的需要,並盡量使用機械輔助。
- 7. 穩定性
臨時結構的穩定性須由指定臨時工程協調員(TWC)於裝載前檢察清楚。
- 8. 危險能源管制
所有帶電板、電箱及電機房等都必須上鎖。此外,工人須為所有帶電裝置上鎖及掛牌標示。
- 9. 工具
以合適的手套來處理手提設備。使用正確且保養良好的工具來工作。小心危險夾點,防範於未然。
- 10. 標準防墮裝置
邊緣、地板缺口、升降機槽、樓梯等必須以配備金屬喉通或認可裝置的防墜系統進行全面的保護。
- 11. 高空工作
使用全面且堅實的防墮裝置,從而有效防止人體/物料/工具墮下。梯子不能當作工作台使用。
- 12. 危機介入
如發現工序或工作環境存有潛在危險,工人應停止工作,並且向上司匯報及尋找解決方法。